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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新进教职工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2022年05月09日  点击:[]

关于对部分新进教职工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人事管理要求,现将对部分新进教职工进行试用期满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2022430日试用期满的新进教职工,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登录人事管理系统,进入主页的“服务大厅”栏目,按要求填写《试用期满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全面、客观总结试用期期间的工作业绩和各方面表现。填写完毕,在线提交并打印《考核表》交所在单位。

(二)所在单位(部门)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核其对所在岗位的适应能力和履职情况。

(三)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对考核对象做出评价,形成考核结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相关要求

(一)试用期满考核结果是新进人员的岗位聘任、工资定级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认真、客观、公正考核,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二)请各单位(部门)于513日前将《考核表》和党政联席会纪要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明德楼433室)。

联系人:李丰,联系电话:6575701

附件: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名单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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