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新进教职工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内党办发﹝2005﹞78号)文件精神和学校人事管理要求,现对截止2019年10月31日试用期满的新进教职工进行试用期满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加本次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办法
(一)由所在单位(部门)具体负责考核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按要求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入职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考核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全面、客观总结试用期期间的工作业绩和各方面表现。
(三)所在单位(部门)组建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其对所在岗位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所在单位(部门)考核组对考核对象做出评价,将考核结果填入《考核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相关要求
(一)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结果涉及到考核对象的工资定级、续聘等相关事宜,要求各考核单位一定要做到认真、客观、公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二)各单位(部门)须于10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考核表》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教研楼433室)。
联系人:李丰,联系电话:657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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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试用期满人员名单
2.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入职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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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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