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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寒假期间教职工行程情况的通知

2020年02月12日 zk 点击:[]

关于填报寒假期间教职工行程情况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控制疫情扩散,尽可能减小疫情对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影响,现就做好填报寒假期间教职工行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行程时间范围

根据学校《致全校师生员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一封信》的有关要求,在呼教职工不得离呼,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呼的,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假期外出的教职工需于2020215日前返呼并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

寒假期间教职工行程情况的报备时间范围原则上应从113日填写至215日。215日至开学前因特殊原因离呼或不能及时返呼的,在返呼后需再次进行行程报备。

二、填报行程内容

填报行程内容包括寒假期间教职工在呼或离开呼市的全部行程情况。在呼市期间行程主要填写在呼时间,期间主要活动情况可简要填写。填写离呼外出行程时要逐条填写出行起止时间、出行起始地区(住址)、出行期间主要活动(如“居家”,或在公共场所参加的聚集性活动等活动轨迹)、出行交通工具(其中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航班号等信息)等内容。同时,要求教职工对寒假期间密切接触的家庭主要成员的返呼或离呼行程也需参照上述内容进行报备。

三、填报方式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教职工登录学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主页上“服务大厅”中的“寒假行程填报”业务进行行程报备。

(二)行程报备工作应于229日前完成,届时人事处将关闭该业务,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填报或返呼的开学后由单位统一补报。(人事处联系人:冯华15947513662

四、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需及时将行程报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到每位教职工,并做好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教职工在填报个人行程时要确保前后日期接续、信息完整,特别是涉及重点疫区的行程记录应保证详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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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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