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2、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材料,盖章签字后方可归档。
3、归档前应认真检查材料是否与档案一致,材料不允许缺章、漏页、破损。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时退回,重新填写。
4、材料用纸必须符合装订要求(26厘米x 19厘米)的办公用纸。
5、经鉴别不属于归档的材料,严禁擅自归档,应按规定进行登记、转退或销毁,避免积压。
6、对不规格、破损、卷角、折皱的材料应进行技术加工或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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