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大 人事字〔2020〕21号
内蒙古工业大学2020年辅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安排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8号),结合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现将我校2020年除高校教师、实验、思政研究系列外的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统称为辅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参评人员范围
我校事业身份、校属企业身份及编制外校聘身份的人员。
二、评审条件
辅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执行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28号)和相应系列的评审条件和规定。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
(二)申报人登陆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 )自行打印继续教育审验卡。因疫情防控原因,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免除专业科目学习,须完成公需课目课时要求。在完成规定年限继续教育学时的基础上,办理审验卡。
(三)根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申报正高级每人交评审费320元、申报副高级每人交评审费280元、申报中级每人交评审费150元、申报初级每人交评审费100元。在报送材料的同时由各单位统一将评审费交学校职改办代收。
四、其他评审方式的规定
(一)中初级考核认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除外),见习期满且考核合格,经校职改领导小组同意,可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二)考评结合。在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申报人员已经通过本专业水平能力测试且成绩合格人员,经学校评审通过后推荐到相应评委会参评。
(三)以考代评。计算机、外语翻译系列和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的评价方式。报名考试的人员在符合相关系列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后,可通过以考代评的方式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人员持相关材料到人事处审核备案。学校对以考代评系列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岗位聘任时实行评聘分开。
(四)网上申报评审。在自治区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等部分系列职称评审中,人社厅将试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具体申报办法执行相应系列自治区评审办事机构的要求。
(五)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文件精神,取得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职称,对于取得职业资格的人员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按20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六)根据学校专业工程认证需求,鼓励具有讲师、副教授、教授职称、且符合双师型教师条件的教师,可以申报与从事专业相对应的工程系列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提高我校双师型教师比例。
(七)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价。高技能人才在符合相应工程系列职称申报业绩成果要求的基础上,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职称评审。
五、申报程序和推荐办法
(一)网上注册填报信息。申报人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http://www.nmgrck.cn)中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方可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考核认定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见附件8),并提供相关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
(二)申报人应按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见附件5)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一式十五份)以外,其他所附的支撑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指定的审核人签字和盖章后,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
(三)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现状,按照各系列的评审条件及有关规定,结合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贡献、现实表现等情况,严格把握申报人的综合专业水平,经本单位学术分委员会(或职改领导小组)及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择优排序推荐。
(四)各单位将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经单位评审后的《推荐晋升人员花名册》在本单位张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报送材料时要将公示时间、地点以及公示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报校职改办。
(五)学校职改办汇总各单位推荐人员材料,提交学校综合评议专家组,由专家组依据各系列评审条件、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现有岗位聘任的结构比例等情况,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和推荐。
(六)推荐结果经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到相应系列自治区高评委办事机构参加评审。
六、日程安排
6月11日-6月19日:各单位组织申报、推荐。
6月22日-23日:职改办审核和汇总各单位推荐的参评人员评审材料。
6月24日-25日:学校综合评议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职改领导小组研究审议评审结果。
6月25日起: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材料外送到相应系列自治区高评委办事机构。
附件:
1.《202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
3.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4.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
5.材料袋封皮
6.近三年考核登记表
7.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
8.2020年/2021年拟参加辅系列职称考试人员花名册(单位用)
9、推荐晋升人员花名册(单位用)
内蒙古工业大学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