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155号)《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内人社办发〔2019〕7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的调整
自2019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每年需完成90学时,分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分为必修、选修两部分,必修课内容必须经考试合格后计入继续教育证书,选修课内容学完后直接计入当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专业科目通过当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各种培训或学习折合相应学时数。
二、公需科目(30学时)的学习要求
(一)2020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为《生态文明建设读本》20个学时(含考试),《诚信建设读本》10个学时(含考试)。公需科目选修课,没有学时要求,不考试,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学。
(二)学习方式和时间。个人登陆nmg.chinahrt.com或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m12333.cn在线学习,学习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2020年11月15日。未完成2018年、2019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人员,可在此时间段内补学。
(三)公需科目网络学习费用75元,个人自行登陆在线学习网站进行缴费。
(四)在电脑网页版学习的基础上,学员可下载手机端,pad端融学App。用户用自己的用户名密码登陆后,可以与电脑版同步学习,还可以下载课程,离线学习。电脑端登陆学习后,学员可从网站上免费浏览和下载资料。
(五)新进教职工登陆网站自行注册,基地选择“内蒙古工业大学”,新进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由单位统一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明德楼433室)。
(六)注册、学习过程中有关技术咨询可拨打:
网络技术服务免费咨询电话:400-666-099
网络技术服务本地咨询电话:0471-4960287
内蒙古培训教育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471-6944663
三、专业科目(60学时)的学习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二)专业科目通过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提升、学历提升、国内外进修和访学、专业研讨会、学术讲座、会议考察、实习实训或个人参加各类专业培训等方式开展。
(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科目学习,每45分钟计一个学时,实践考察、学术讲座等其他继续教育活动,每半天计4个学时,一般一天按8学时认定。
四、继续教育学习的登记审验
(一)专业技术人员修满公需科目学时,且考试合格后,打印学习档案2份,将其中1份档案粘贴在本人继续教育证书上,自行保管证书;另1份学习档案交所在单位。
(二)各单位指定专人登记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学习情况和学时认定,并将学时数合格人员的花名册、公需科目学习档案收集后由专人进行统一管理。
(三)各单位指定专人于2020年11月15日至30日到人事处师资科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审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将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人才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其它事宜
(一)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1/3即可。
(二)凡参加自治区范围内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同时成绩合格的,视同完成取得成绩当年度的专业科目学时。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区内外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核定学时后,在全区范围内认可。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指定专人负责公需科目的档案收集和专业科目的学时认定及审验备案等相关工作。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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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审核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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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