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12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自治区重点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学校在开展二级岗位评审和聘用工作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能力业绩和实际贡献为评价原则,关注重点学科和关键岗位,注重向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通过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选聘程序,切实将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聘用到二级岗位上,以调动和发挥高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激情和创造力。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审和聘任工作顺利进行,由学校教师聘任专门委员会负责对二级岗位评审条件和评审办法进行审议,并指导组建二级岗位评审专家组(由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依据二级岗位评审条件对申报人的师德表现、学术能力等综合业绩成果进行评价和表决(专家组成员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评审通过人员作为推荐候选人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后,上报自治区人社厅备案。
三、参评人员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且符合学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
四、2019年聘任名额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职数,经学校研究,2019年新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不超过4个。
五、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在教育教学中成绩突出,为自治区和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具有本学科领域内很高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大学术影响并取得公认的学术成绩。
(三)出色的履行和完成学校规定的教授三级岗位的岗位职责(含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等)。
(四)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6年以上,且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五)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申报人的业绩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三条,其中第1至第4条中至少满足两条。
1.论文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正式出版的期刊发表与从事专业一致的论文,自然科学类至少有6篇被SCI或9篇被EI收录;人文社会科学类至少有4篇被SSCI、A&HCI、《中国社会科学》或《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转载,或8篇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正式发表,且至少有1篇被SSCI、A&HCI、《中国社会科学》或《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转载。
2.项目
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2项,且纵横向项目累计入校经费自然科学类100万元,人文社科类40万元;或主持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1项。
3.科研奖
自然科学: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1项(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技一等奖1项(排名前二)或二等奖1项(排名第一)。
社会科学:获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等奖项一等奖1项(前3名)或二等奖1项的(排名第一),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前二)。
4.教学奖
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五);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的第一完成人,且是自治区教学名师或自治区教学团队或自治区精品课程负责人(以上均要求个人排名第一)。
5.专著或教材
专著:主编(排名第一)与从事专业一致的高水平专著1部,并正式出版,本人撰写部分,理工科字数不少于10万字,文科不少于15万字(如果是几部专著字数累加,则要求理工科字数15万字,文科字数20万字)。著作须是在本人承担科研、教研(教改)项目基础上经多年学术研究积累形成的最终结果,著作内容须包含本人的相关研究成果,且在学术专著、教材或论文中被多次他引,在国内相关学术领域有重大影响。
教材:主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本人编写字数在5万字以上。教材须被一定数量的高校作为教材选用,在国内相关学术领域有重大影响。
6.专利及成果转化
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与本人学科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家认定的生物新品种2项以上,且其中至少一项获得实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附盟市级以上政府评价和采纳证明及税务部门的证明材料),并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或作为重大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科研成果转化、科学技术推广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经济效益和技术收益到校经费200万元以上,并获得省部级科技奖。
7.学术影响及其他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得者;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选);中组部“千人计划”人才工程人选;中宣部“四个一批”(理论、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人才工程人选;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的引进人选;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负责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
六、业绩成果认定说明
(一)建筑学科教师获奖等次、SCI、EI收录论文的认定参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校发[2013]9号)文件相应规定执行。
(二)论文发表期刊要求、国家级项目的认定、专著或教材出版要求、不能重复计算业绩成果、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等的认定参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校发[2013]9号)文件相应规定执行。
(三)若同一篇论文署名两位共同第一作者或两位共同通讯作者,每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按0.5篇论文计算。
七、破格条件
现聘任在学校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额定人员或二等奖排名前三,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或Nature上以内蒙古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学术论文,可不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年限和等级的限制,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八、申报程序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申报表》(使用A4纸,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内蒙古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申报条件及业绩一览表》(使用A3纸,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同时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二级岗位报送材料目录单准备相关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经济社会效益证明等材料并装订成册。
(二)单位推荐。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审评价后,由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推荐候选人后,向学校进行推荐,同时报送推荐报告1份,党政联席会议纪要1份,《内蒙古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一览表》1份,推荐申报人的纸质电子版材料。
(三)人事处汇总。人事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汇总,并审核申报人的相关材料。
(四)专家组评审。学校组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审专家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并投票表决。
(五)党委会研究及公示。评审通过人员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六)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通过人员上报教育厅、人社厅核准备案。
九、申报要求
(一)取得的成果、业绩、荣誉、奖项等的时间截至2019年10月31日。
(二)申报人员将《内蒙古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审验,所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审验申报人提交的材料。
(三)报送材料目录单中的个人申报业绩评价材料(包括个人表现、承担项目、业绩贡献< 成果>、实际效果,业内公认程度以及组织评价等),业绩评价材料内容同时需认真填写到《内蒙古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申报条件及业绩一览表》的“主要工作业绩概述”中。
(四)各单位指定专人将推荐人员材料提交人事处师资科,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
联系人:曹 芬 陶明敏
联系电话:0471-6577133
电子邮箱:252817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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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内蒙古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一览表
2、 内蒙古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申报表
3、 内蒙古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申报条件及业绩一览表
4、 内蒙古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报送材料目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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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