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本年度外聘教师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管理,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内工大人事字﹝2016﹞13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酬金发放相关要求、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聘用审核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酬金发放审核工作:
1、发放范围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各教学单位从校外聘请的、为我校本科生教授理论课、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或毕业设计的教师(含本校退休教师),不包括为重修班、双学位班、卓越工程师班、研究生授课的外聘人员。
2、需提交材料
(1)按照13号文件要求的聘用程序,各教学单位同意聘用的党政联席会议纪要1份。
(2)内蒙古工业大学外聘教师任课质量评价统计表1份(见附件1),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外聘教师任课质量评价指标内容,统一出具一份外聘教师任课质量评价统计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附会议纪要)。
(3)外聘教师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写明联系电话。
(4)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单位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2),本表A4纸打印,一式三份,需经学校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
二、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申请外聘教师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内工大人事字﹝2016﹞13号)规定的程序聘用外聘教师,提交材料包括:
1、《内蒙古工业大学外聘教师审批表》(见附件3),
本表A4纸打印,一式三份,要求教学单位如实填写拟聘用人员信息,明确填写从事具体教学工作及聘用意见。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1份,
学院对拟聘用人员教学能力考查考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后出具同意聘用的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3、拟聘用人员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各单位将以上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根据开课计划复核材料,经教务处盖章审批后提交人事处分配工号,纳入人事系统库备案。
5、在职专任教师年平均工作量低于学院额定学时数的教学单位,原则上不得申请外聘教师。
6、外聘教师的管理与考核,以各教学单位为主,经人事处、教务处审核后,学校发放的外聘教师酬金由各教学单位发放至个人。
请各教学单位制定专人统一将以上材料于2019年9月6日前报师资科(教研楼433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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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外聘教师任课质量评价统计表
2、2019年上半年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3、内蒙古工业大学外聘教师审批表
4、内蒙古工业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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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