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批“草原英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十批“草原英才”工程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内组通字[2019]21号)文件精神,此次申报工作共包括“草原英才”工程常规评审、专项推选、人才项目引领支持计划和滚动支持4类,现将学校开展此项工件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四类人才项目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附件3)。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工作将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同时递交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草原英才”工程的个人和团队负责人需经所在单位推荐,报学校统一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二)选择归口部门申报
我校对应的牵头单位为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科技厅,申报人员在填写《“草原英才”工程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封面时,要根据个人及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好归口牵头单位,经学校推荐后,由牵头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照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进行评选。
(三)上报材料要求。申报人员对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试行)》的选拔条件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内蒙古人才工作网(http://rcgz.nmgdj.gov.cn),点击右上角《“草原英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填报,按照网上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书并按要求扫描上传附件材料。所在单位严格审核把关,推荐名单经所在单位公示后,将推荐报告、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胶印装订)、汇总表(一式三份)等一并报人事处师资科。人事处汇总各单位推荐人员申报材料,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后,经党委会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自治区相关牵头单位参评。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21日,各单位统一将推荐人员材料于7月23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候。
四、其他要求
(一)已入选过“草原英才”工程的团队、基地、人才项目和“草原英才”个人不得再次参与同类型申报。申报滚动支持计划的团队、基地和个人,在首次入选“草原英才”同类项目两年后,再取得新的突出成果方可申报。
(二)因草原英才信息库建设需要,请已入选“草原英才”的个人在两周内登录内蒙古人才工作网(http://rcgz.nmgdj.gov.cn)(普通用户版)补充完善您的个人信息,以方便“草原英才”相关培训学习及滚动支持等各类申报推荐,信息不完善的,今后将无法申报滚动支持计划等相关项目。
(三)软件使用及技术支持请与内蒙古灵弈集团联系,联系电话:0471-6928486 2831035。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0471-6577133,1384819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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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申报用表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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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