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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教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年08月22日 zk 点击:[]

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教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为做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继续做好健康状况日报告

全校教职工每日9:00前需通过完美校园“健康打卡”填报个人健康状况,填报过程中应保证信息内容的及时、准确。一旦发现发烧、咳嗽等异常情况,在填报个人健康状况的同时需向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人报告个人情况。

各部门(通过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向教师工作组进行“日报告、零报告”。

(二)单位)需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健康状况日报告的督促指导和统计工作,于每日11点前教职工返校审核

1.通过日报告情况对教职工开学前连续14天的每日体温、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信息进行审核,无异常情况可以正常返校。对存在异常情况的教职工进行跟踪了解,必要时通知暂缓返校。同时,提醒在呼教职工开学前14天内尽量不离呼,呼市以外教职工尽快回呼做好开学准备。

2.教职工本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中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健康码。各部门(单位)开学前指定专人核验本单位教职工的健康绿码。

3.各部门(单位)对暑假期间本单位教职工外出情况进行统计,并通知暑假期间有境外或国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工,在未接到学校通知前一律不得返校。

各部门(单位)对有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工登记造册,同时收集相应隔离证明、核酸检测、血清检测等材料,于831日前将相关教职工名单及材料统一报送至教职工工作组(联系人:人事处陶明敏,联系电话:6577133),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通知本人返校工作。

二、开学后日常管理

(一)返校上岗情况报送

1.各部门(单位)在开学后认真核查本部门(单位)教职工的返校上岗情况,经主要负责人审阅后,于94日下班前通过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上报”模块上报本部门(单位)教职工考勤情况。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各部门(单位)通过人事管理信息系统高级花名册在线打印《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职工学期初出勤情况汇总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9日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联系人:冯华(6575206)。

2.对于缺勤教职工需填写“缺勤原因”和“缺勤起始日期”,缺勤起始日期应按实际离岗日期填写。“缺勤原因”包括旷工、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国内外探亲假、脱产攻读学位(或进流动站)、公派国内外访学、自费出国留学、其他等,“缺勤原因”选择“其他”时应在教职工考勤“备注”栏说明。

对于仍在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缺勤教职工,按照“一人一案”建立工作档案,由各部门(单位)指定专人进行“点对点”式的持续跟踪关注,掌握其行程安排,对拟回呼行程安排、拟返校工作时间、个人健康异常状况等信息及时报教职工工作组。

(二)请销假管理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岗,以及涉及离开呼市的外出行程(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离呼)均需履行请销假手续。其中,处级干部请假通过办公协同平台办理,其他教职工通过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中《疫情期间请假审批表》《疫情期间销假审批表》等业务线上办理。病假人员需说明病情和就诊方式,离呼人员需说明外出事由、出行行程(地区描述应精确到县级)及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等情况。

2.各部门(单位)需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教职工日常考勤管理工作,督促请假人员完成健康状况日报告,并对其请假期间情况进行追踪了解,详细掌握请假人员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对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或其他异常情况的,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教职工工作组,同时通知本人待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工作。

(三)离退休教职工服务

教职工工作组协调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积极做好离退休教职工服务工作,尽量采取代办、代问或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减少离退休人员进入校园次数。

(四)企业人员、外聘教师、外籍教师、临时用工人员及服务外包派驻人员管理

企业人员、外聘教师、外籍教师、临时用工人员及服务外包派驻人员的管理统一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校内用人单位参照事业编制教职工相关管理办法,做好有关人员的健康状况日报告、考勤管理、请销假管理等方面工作,发现异常状况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教职工工作组。

三、树立常态化防控意识

各部门(单位)应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教职工树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积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一)了解掌握政策

组织教职工及时掌握学校面向师生的各项防控制度和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认真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以及《内蒙古工业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内蒙古工业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方案》《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职工新冠肺炎防控手册》,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做好个人防护

1.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关注自身心理健康,消除恐慌情绪,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2.出入校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在要求佩戴口罩的场所要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手、眼卫生。

3.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4.返校或上下班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三)熟悉应急处置办法

1.教职工在校外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立即赴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同时向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人报告个人情况,通过健康日报告填报具体情况。

2.教职工在校园内任何场所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就地停留,第一时间向学校防疫总值班室(刘老师17747346106)和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3.教职工在教学或指导科研等与学生密切接触的活动中,如发现学生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需指导学生就地停留、佩戴口罩、与共处人员保持2米以上距离,第一时间向学校防疫总值班室(刘老师17747346106)和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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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职工工作组

(人事处代发)

20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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