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学年秋季学期教职工考勤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各部门(单位)按照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19学年秋季学期教职工考勤工作。
一、日常考勤报送工作
(一)各部门(单位)指定专人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结果通过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模块报送至人事处,便于人事处根据考勤情况发放薪酬。
(二)对因各种原因离岗的教师要及时办理请销假手续或外出进修访学审批手续,并做好相关材料的留存备案工作。
(三)要确保每月上报的教职工“出勤状态”与实际情况相吻合,例如,已办理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其脱产期间每月的“出勤状态”必须一直保持为“脱产攻读学位”,直到返校办理上岗手续为止。
二、学期初教职工考勤检查工作
(一)各部门(单位)应认真核查本部门(单位)教职工的返校上岗情况,经主要负责人审阅后,于9月6日(星期五)下班前通过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上报”模块上报本部门(单位)教职工考勤情况。
(二)上报的考勤情况应列出每位教职工的出勤状态,对于缺勤人员,需填写“缺勤原因”和“缺勤起始日期”,缺勤起始日期应按实际离岗日期填写。“缺勤原因”包括旷工、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国内外探亲假、脱产攻读学位(或进流动站)、公派国内外访学、自费出国留学、其他等,“缺勤原因”选择“其他”时应在教职工考勤“备注”栏说明。
(三)考勤情况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各部门(单位)通过人事管理信息系统高级花名册在线打印《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职工学期初出勤情况汇总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9日(星期一)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教研楼433室),联系人:冯华(6575701)。
(四)2019年7月份考勤结果按原月度考勤安排照常上报。
三、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和考勤工作,严格规范教职工请销假审批程序和考勤月报制度,切实防止教职工擅自离岗、请假或国内外进修学习逾期未归等“吃空饷”情况的发生。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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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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