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丢失补办
申请材料:
1、在报纸上刊登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作废声明;
2、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换发)证书审核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3、从个人档案中提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4、准备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办理流程:
1、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逐级申报。最后由各盟市人社部门(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在每年的6月和12月,集中提交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补办证书,不受理个人办证;
2、经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集中审核合格后,由有关部门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换发)证书审核表》打印证书,并加盖自治区人社厅钢印,发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