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至5月,人事处根据相关政策对我校在职教职工的基本工资情况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正常增加工资问题的通知》(内人发[2007]122号)的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人员晋升一级薪级工资,此项工资变动从2010年5月在个人工资中调整,并补发2011年1至4月的增加额。
二、经学校研究,对2009年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教师系列、实验系列及思政系列)的人员进行了职称变动工资调整,岗位工资兑现时间从2010年9月起算,此项工资变动从2011年5月在个人工资中调整,并补发2010年9至2011年4月的增加额。
此通报
人事处
2011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