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
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37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文件具体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我校优秀教师。按照人社厅分配名额,所有区直单位共计分配区外培养名额10人,我校教师可申报区外培养。
各部门、各单位需在3月24日前将本单位推荐报告以及推荐人选填写的《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2021版本)》一式两份(附件2),《2021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一份(附件3),连同电子表格和身份证、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整理齐全后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其中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发送给人事处陶明敏(联系电话:6577133)。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37号)
2.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2021版本)
3.2021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学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