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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9年05月01日 cf 点击:[]

关于转发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

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做好2019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的选派工作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按照“按需培养,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具体推荐程序如下:

一、请各单位做好本次推荐的宣传和组织申报,每个单位可推荐1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根据选派条件,个人进行自荐,申请人需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表中拟选择的导师姓名及其单位名称不填,如有意向可另附纸写明(可申报2个志愿),报本人所在单位。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将推荐报告,《“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纸质版于56日前交至师资科(教研楼43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25281773@qq.com邮箱,人事处汇总材料,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评议并确定学校推荐人选,经校党委会研究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参加选拔。

详情见附件。

联系人:马 凯、曹 芬

联系电话:657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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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19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pdf

    2“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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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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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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