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我校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情况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17〕31号,见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内人社办发〔2020〕36号,见附件2)文件精神,学校拟对在职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情况主要指:我校在职教职工目前在业务领域相近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或成果在职创办企业的情况。
二、统计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并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明德楼433室)。
联系人:曹芬 联系电话:6575701。
特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17】23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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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