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高层次人才分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将于近期开展“2019年高层次人才分级评价”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2019年学校新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及2019年学校在职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已参加分级人员不重复参加)。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员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支撑材料复印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学院召开本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对参评人员取得博士学位以来在校工作的岗位贡献、业绩成果、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评价,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评价推荐表》(见附件2)。
3.人事处汇总材料,提交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享受相关待遇。
三.申报材料
1.《内蒙古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内蒙古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评价推荐表》一式一份。
3.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A4纸复印并装订,一式一份(提交的所有业绩成果应从攻读博士学位至2020年3月底前取得),具体包括:
(1)本科、硕士、博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院校取得的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
(2)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论文需复印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发表在刊物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会议论文等不计入内。如为SCI、EI收录的文章,应同时提交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和分区情况。
(3)主编或参编的学术专著、教材等,需提交原件。
(4)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权等证书复印件。
(5)获得的科研奖励,如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奖励证书复印件(国家奖学金,优秀毕业生等荣誉性获奖不计在内)。
(6)主持的各级各类科学研究课题立项书或批准书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申报人员所有附件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骑缝章,于3月27日前将《内蒙古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统一报人事科。
联系人:曹芬 李丰
联系电话:6575701
邮箱:25281773@qq.com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申请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评价推荐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