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人员补充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学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人员补充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内蒙古工业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的事业编制教师32名,其中含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2年)6名。具体岗位、人数及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人员补充教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硕士学历学位),同时要求应聘人员起点学历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不含专科起点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大学生退役士兵起点学历可以为专科起点。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7.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近,具体由各学院专家组认定为准;
8.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9.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海外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1日);
10.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1年8月1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1年8月1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1年8月1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11.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的问题,由我校各学院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岗位需求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访问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imut.edu.cn)快捷入口栏目,点击“应聘入口”图标进入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报名系统。
1.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5日9:00-8月6日17:00,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若“项目人员”岗位无人报考,转为普通岗位重新报名,变更属性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第二阶段为普通岗位和变更属性岗位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7日9:00-8月13日17:0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后续参加初试、面试等环节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前须打印《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本人签字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4.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点击目标岗位对应的“申请职位”按钮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在报名系统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免冠2寸彩照(小于20kb,jpg格式),简历扫描件,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要上传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要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或者同意离职解聘的证明材料,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等需正确命名后上传至“简历附件”区域。除基本信息外,应聘人员还需按时间先后顺序完整填写本人的所有工作经历,以及除起始学历和最高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教育经历,未明确列出的填写项目应在“其他说明”一栏中补充说明。未按照要求提交报名信息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时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需求,对照个人情况,按条件要求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成功提交报名申请后,不允许修改个人信息,如因个人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2.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14日—8月15日。
3.资格初审由各学院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
4.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的理由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给应聘人员。
5.资格初审结束后,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
四、学院初试与面试考核
(一)学院初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3:1时,由学院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初试后,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学院面试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小于等于3:1时,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直接进入学院面试环节。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学院初试采取线上考核的方式进行。初试时间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院初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2.初试满分为100分,按各岗位参加初试人员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应聘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学院面试人员名单。
3.初试采用应聘人员自述、答辩或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态仪表、语言表达、专业背景、科研能力、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吻合度以及是否具有培养潜质等内容。
4.初试全程录音、录像,应聘人员须遵照考试要求诚信参加初试。
5.初试成绩和通过初试进入学院面试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
6.进入学院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学院面试通知单”。
(二)学院面试
1.学院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院面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2.进入学院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学院面试通知单、防疫健康码,按学校相关防疫规定进入校园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考察应聘岗位所需专业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水平等;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5.各学院成立面试评议小组,应聘人员面试后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并经复核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
6.面试现场按照标准化考场布置,全程录音、录像。
7.各学院分岗位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参加学校资格复审人员。
8.参加学院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及进入学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与学校面试
(一)资格复审
进入学校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应聘人员须携带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或者离职(解聘)证明原件、英语能力的证明材料、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或证明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学校考核环节,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学校考核通知书》。
4.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网站公布。
(二)学校面试
1.学校考核的时间、地点在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学校考核的,取消应聘资格。
2.学校教师聘任专委会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科研潜力、职业规划等内容,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同意票数达到面试评委人数2/3以上方为通过。通过学校考核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通过学校考核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学校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体检费用自理。
2.放弃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和用人单位组建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结合师德师风建设要求,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的内容。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3.对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经学校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经公示后确定的拟聘人员,上报自治区人社厅办理备案手续。
2.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自治区人社厅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自治区组织部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按照有关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均不设递补,无人报考岗位或经初试、面试和考核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岗位,学校将采取赴区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进行“点对点”专项招聘。
(三)本次公开招聘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面试前做好个人防护,除非特殊需要,一般不要前往疫情高发地,减少非必要流动。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七)监督电话:0471-6327060(工作日9:00-11:30,15:00-17:00)。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人员补充教师岗位需求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