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管理 >> 人才交流 >> 正文

2012年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简章

2012年06月29日  点击:[]

2012年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简章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工业大学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始建于1951年,学校目前在新城校区、金川校区、准格尔校区办学,占地面积3178亩。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教育、艺术相结合,具有博士、硕士、本科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教职工2076人,专任教师1430人,有74%的教师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7000人。学校目前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二级学科85个;本科专业66个。六十载春秋,学校几代人艰苦创业,秉承“博学躬行,尚志明德”校训,铸就了“唯实尚行”的校风。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高校用人制度改革,面向社会广泛引进高级人才,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巩固师资队伍建设在学校工作中的关键地位,切实完成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关于下达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143号)文件精神,经主管部门审批,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从事专业课程教学、科研工作教师和部分教辅岗位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2年全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4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7名;硕士研究生17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包含专业、学历、年龄、工作经历、准入资格和技能要求等内容),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3.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4.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6.年龄要求:参加招聘的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本方案和岗位需求表所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29日。如:35周岁以下的计算时间为1976年6月29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7.符合具体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外语、技能、执业资格等要求。

8.户籍要求: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2)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①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②在我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六项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居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简称“社区民生志愿者”)、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教师”)、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简称“储备人才”)。

③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区外原就读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外高等院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

④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区内原就读学校或内蒙古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内蒙古各高等院校区外生源的毕业生。

第(1)条及第(2)条中的②、③、④所提户籍条件的获得时间要为2012年6月29日前。

9.学历要求:应聘人员学历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博士研究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起点。

10.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12年补充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列入正式编制)人员;

3.2013届及以后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采取E-mail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要准确、详细注明拟报岗位与专业等信息,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12年补充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通过E-mail方式报名时,附件大小控制在3M以内,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29日至2012年7月7日

报名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办公楼502房间

联系电话:0471-6575701 6577133

E-mail:rsch@imut.edu.cn

联系人:刘建国 赵剑峰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谁审查,谁负责,审查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的咨询。

应聘人员须从内蒙古工业大学网站主页下载打印《内蒙古工业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三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在校生证明)、个人简历及岗位报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网公布名单,并统一发放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已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

4.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开考比例,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视实际情况酌情降低开考比例。

五、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需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直接进行专业测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答题可选用蒙、汉一种文字,不得混用,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文作答,在专业测试(试讲、面试)时必须用汉语作答。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内容为高校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3)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专业测试范围初步人选。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参加笔试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为1∶1及以下比例的,以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有效成绩(不含加分)的平均值作为最低分数线确定应聘人员是否进入专业测试。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网站主页上公布。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100分。

专业测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3.总成绩计算

博士学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硕士学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政策加分)×40%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60%。

对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所有参加专业测试应聘人员的平均成绩。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加权计算参加专业测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核准备案后,将专业测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网站主页上公布。

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都进入体检与考核将超出招聘计划数的,由我校组织进行加试。

(四)考察

人事处对初步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考察,并结合个人档案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符合录取分数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 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要求,体检在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拟聘资格,该岗位空缺由参加专业测试中符合录取分数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产生。

(六)公示和聘用

1.人事处对考察合格者汇总后提出聘用建议,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经学校研究确定最终聘用结果。对拟聘人员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7天,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岗位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

3.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经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进人计划卡,列编、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4.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

5.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聘者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应聘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6.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

其它未尽事宜依据《2012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471-6944911

内蒙古工业大学监督电话:0471-6575724

附件:

1.内蒙古工业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

2012年6月29日

上一条: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及专业测试实施办法 下一条:关于填报我校对海内外引智引才需求信息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邮编:010051     电话:+86-471-657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