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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年03月07日 mk 点击:[]

关于开展2020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24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特培学员选拔重点围绕科学发展和自主创新的专业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工程、教育、卫生、农牧业、科技等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领域中急需紧缺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人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硕士学历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或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培养前途。

二、培养方式

特培学员由自治区统一派出赴区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进行为期一年的培养学习,学员学费和住宿费由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承担,区外培养每人每年3.3万元。学员学习期间,除提拔使用外,保留其原岗位及职务。

三、推荐办法

1.请各单位根据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的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做好本次推荐的宣传和组织工作,根据本单位学科及专业建设需要,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培养需求向学校推荐人选。

2.各单位将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以及推荐人选填写的《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2020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学员汇总表》一份(附件3),连同电子表格(Excel形式)和身份证、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整理齐全后,于32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明德楼43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申报表发送至65861388@qq.com

3.人事处汇总推荐人选材料,经学校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上报自治区人社厅。

四、其他要求

1.学员一经录取,原则上不得变更培养专业和培养单位;

2.学员接到报到通知后,不得无故不参加或中途停止特培学习。

3.学员管理及培养单位职责等相关事宜执行24号文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24号)

2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

32020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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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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