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出入境证件流程
1.下载并填写《申办出入境证件审批表》《关于同意 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各一份);
2.请部门领导对《申办出入境证件审批表》信息审核签字,盖部门公章;
3.携带上述两表到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明德楼428室办理手续;
4.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经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签字盖章的《关于同意 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到呼和浩特市出入境管理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2号)办理出国(境)证件。
5.新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教职工,须在取得证件7日内,将所持因私出入境证件交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统一管理。
6.因故未办理有关证件者,需要将已签字盖章的《关于同意 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退还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附件: 《申办出入境证件审批表》.docx
《关于同意____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