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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2年11月07日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本级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272号)文件精神,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使用具有金融功能的第二代社会保障卡。为保障我校教职工的利益,及时领取和发放第二代社保卡,我校将于11月20日在校医院组织发放教职工的第二代社会保障卡。由于部分教职工的个人信息备案时有不同程度的错误,我校教职工的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并未全部制出,因此对此次发放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包括核对信息、填写表格、组织教职工上网打印申领表、领卡发卡及收集相关材料等工作,请各单位于11月9日前将本单位专管员及联系电话上报人事处备案。

二、由各单位专管员按照本单位全体教职工的相关信息填写《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发放花名册》(简称《花名册》)前4项内容,按姓氏字母顺序排列后打印两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11月8日—9日携带《花名册》到校医院核对已办出卡人员名单并填写《花名册》的第5项内容。

三、由各单位专管员组织本单位已办卡人员登陆社会保障卡服务网(www.12333k.cn),按照《关于申请和使用第二代社会保障卡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册并在线打印个人《社会保障卡申领表》,并按申领表要求粘贴身份证正、背面,经申请人(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交回本单位专管员处,专管员于11月16日下午5:00前将本单位教职工的《社会保障卡申领表》及填写完第6项内容后的《花名册》上交人事处。

四、经人事处审核后,各单位专管员于11月20日下午5:00前到校医院领取二代社保卡,组织发放并核实个人身份和卡面信息,同时填写《花名册》的第7.8.9项内容后将两份花名册于11月23日下午5:00前上交人事处并上报《花名册》电子版备案。

五、各单位专管员收集本单位未制出二代社保卡及卡面信息有误的教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12月7日上交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到内蒙古医保局做相关错误信息变更及身份证刷卡工作。

六、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开展工作,未按规定时间交回,延误二代社保卡使用的单位后果自担。

七、在注册打印《社会保障卡申领表》及二代社保卡的具体使用过程中有疑问者拨打内蒙古社会保障统一服务电话:12333

附件:1. 《关于申请和使用第二代社会保障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2.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发放花名册

3. 《 关于做好自治区本级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272号

人事处联系人:马凯 电话:6575701

校医院联系人:李彪 电话:6575914

人事处、校医院

201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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