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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批“草原英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02日  点击:[]

内工大 人事字〔202026



 


关于开展第十一批“草原英才”工程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十一批“草原英才”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内组通字202013)文件精神,现将学校开展此项工件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要求,积极做好本次申报活动的宣传、组织和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将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同时递交的方式进行。“草原英才”工程的个人及团队的负责人需经所在单位推荐,报学校统一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二.我校对应的牵头单位为自治区教育厅,申报人员在填写《“草原英才”工程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封面时,选择归口牵头单位为自治区教育厅,经学校推荐后,由牵头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照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进行评选。

三.上报材料要求。申报人员对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试行)》的选拔条件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内蒙古人才工作网(http://rcgz.nmgdj.gov.cn),点击右上角《“草原英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填报,按照网上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书并按要求扫描上传附件材料。所在单位严格审核把关,推荐名单经所在单位公示后,将推荐报告(含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学院党委、党总支对申报人师德师风评价意见)、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胶印装订)、汇总表(一式三份)等一并报人事处师资科。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710日,各单位统一将推荐人员材料于712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候(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需打压缩包通过办公自动化发到马凯、陶明敏协同)。人事处汇总各单位推荐人员申报材料,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后,经学校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牵头单位参评。

四.已入选过“草原英才”工程的团队、基地、人才项目和“草原英才”个人不得再次参与同类型申报。申报滚动支持计划的团队、基地和个人,在首次入选“草原英才”同类项目两年后,再取得新的突出成果方可申报。

五.申报滚动支持的团队,申报材料须一并提供已填报完整证明页。证明页请登录“内蒙古高端人才全成长周期信息服务平台”(hppt://rcnmg.nmgdj.gov.cn)完善相关信息后在该平台打印。

六.软件使用及技术支持请与内蒙古灵弈集团联系,联系电话:0471-3140271  6928486。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0471-6577133

                                                  人事处

                                                202071

 

附件:

附件1: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试行)》的通知

附件2:关于开展第十一批“草原英才”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3:“草原英才”领军人才申报书(样本)

附件4:“草原英才”培养、引进个人申报书(样本)

附件5:“草原英才”产业创新人才团队申报书(样本)

附件6:“草原英才”产业创业人才团队申报书(样本)

附件7:“草原英才”专项推选类个人申报书(样本)

附件8:“草原英才”人才项目申报书(样本)

附件9:“草原英才”滚动支持团队申报书(样本)

附件10:“草原英才”领军人才汇总表

附件11:“草原英才”个人汇总表(培养)(样表)

附件12:“草原英才”个人汇总表(刚性、柔性引进)(样表)

附件13:“草原英才”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汇总表(样表)

附件14:“草原英才”滚动支持团队汇总表(样表)

附件15: 专项推选类名额分配及联系方式

附件16:十大“百人计划”牵头单位初评名额分配及联系方式

附件17:申报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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