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度外聘教师酬金发放相关材料和提交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管理,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内工大人事字﹝2016﹞13号)文件要求,便于2018年度外聘教师酬金发放和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聘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外聘教师酬金发放相关材料要求:
(一)发放范围
发放范围是指2018年度各教学单位从校外聘请的为我校学生教授理论课、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或毕业设计的教师(含本校退休教师)。
(二)需提交材料
1、内蒙古工业大学外聘教师任课质量评价统计表1份(见附件1),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外聘教师任课质量评价指标内容,统一出具一份外聘教师任课质量评价统计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附会议纪要)。
2、外聘教师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开户的在用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复印件1份,正反面清晰地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不可缩印或放大,并写明联系电话。
3、2018年度本单位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2),本表A4纸打印,一式三份,经学校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师资科。
二、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内工大人事字﹝2016﹞13号)规定的程序聘用外聘教师,提交材料包括:
1、《内蒙古工业大学外聘教师审批表》(见附件3),
本表A4纸打印,一式三份,要求教学单位如实填写拟聘用人员信息,明确填写从事具体教学工作及聘用意见。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1份,
学院对拟聘用人员教学能力考查考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后出具同意聘用的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3、拟聘用人员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请各教学单位统一将以上材料于2019年1月19日前报师资科(教研楼43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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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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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外聘教师任课质量评价统计表.xlsx
2、2018年度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xlsx
3、内蒙古工业大学外聘教师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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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