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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20日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依托“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重大人才培养计划,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25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重点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要重点关注学术技术重大原始创新,重点从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方面我国具有比较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推荐人选;对有潜力的中青年领军人才,要努力支持、积极推荐。

二、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11日以后出生),具体选拔条件按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25号)的规定执行(见附件)。

三、推荐程序

1请各单位做好本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人选,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推荐人选须填写《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通过软件生成),所填信息生成后缀名为“.PRU”的文件,于414日前发送至gdszk@imut.edu.cn,并报送纸质《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3.人事处汇总推荐人选材料,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充分酝酿后,确定正式候选人,经学校研究后上报人社厅参评。

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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