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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在全区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有关事宜的函

2008年03月20日  点击:[]

内职鉴函[2008]1号

关于2008年在全区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有关事宜的函

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劳资)部门,中、区直企业(集团)及各有关单位:

内劳社办字[2008]36号《关于2008年在全区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已下发,现就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考生的申报材料要以A4纸型按照附件(见后)式样装订成册。

二、工作简历要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要求能反映出所从事申报的职业(工种)的年限。

三、申报汽车驾驶员技师的人员,要求附上驾驶证书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总结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努力的方向等方面。专业技术结果要求字数不少于1000字,并用A4纸打印。其中要注明字数,且与申报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

五、专业技术论文,要求有题目、论点、论据,且论证充分、有力。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用A4纸打印,其中要注明字数。

六、考生在上报材料时,要特别注意专业技术总结及论文,切不可雷同或抄袭,以免评审过程中否决。

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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