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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下半年我校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通知

2013年08月28日  点击:[]

校属各学院

根据《关于认真贯彻刘延东同志在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内教语函[2011]1号)精神、《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内教语函[2011]2号)文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在全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的通知》(内教字[2004]5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蒙”教育主题,依据《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要求,努力提高各行各业人员和广大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在全社会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将其摆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核心地位。自治区文件规定教师要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已在岗的尚未达到规定等级标准的人员,要接受普通话培训测试。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要在毕业前进行全员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学生经培训测试普通话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可获得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校准予毕业。

为了更好落实以上文件精神,加快普通话在我校的推广普及应用,提升我校师生综合素质,使师生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本学期普通话工作站将继续在金川校区和新城校区开设普通话培训班,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宣传并以各种形式传达到每个班级每位学生,提前组织好本学院的普通话报名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金川校区普通话培训班

(一)报名时间:

2013年8月27日—9月6日(学员在本学院报名交费);

9月9日—9月10日(学院专人到计财处交费、到普通话站注册

并领取教材。学院交费报名截止日期为

9月10日下午5点前,恕过期不候。)

(二)培训时间:

2013年9月14日、15日、28日、10月13日(双休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培训地点:金川校区(上课地点培训前网上另行通知)

(四)测试时间:2013年11月中下旬(详情测试前网上另行通知)

二、新城校区普通话培训班

(一)报名时间:

2013年8月27日—9月6日(学员在本学院报名交费);

9月9日—9月10日(学院专人到计财处交费、到普通话站注册

并领取教材。学院交费报名截止日期为

9月10日下午5点前,恕过期不候。)

(二)培训时间:

2013年10月26日、27日;11月2日、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培训地点:新城校区(上课地点培训前网上另行通知)

(四)测试时间:2013年11月中下旬(详情测试前网上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

教师及工作人员168元/人,普通学生123元/人,民族预科部预

科新生103元/人(以上收费包括培训费、测试费、教材费)。

各学院由专职人员负责报名和收费,费用收齐后统一交到计财处,携带交费收据复印件到普通话工作站报名并领取教材,报名时交电子版和纸质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要求有考生相片,相片规格要求如下:一寸红底免冠照,相片大小390×567,格式为jpg或jepg,相片名称为考生身份证号码(特别提示相片上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表上的身份证号码一致),文件大小小于1M。报名表上所有个人信息将作为打印普通话证书的依据,由报名者个人填写,有误自负。

普通话工作站在新城校区办公楼506室,电话:6576236

有关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的相关内容可登录人事处网站(http://rsch.imut.edu.cn/)查询。

四、普通话证书的发放

测试后的1-2个月发放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话水平培训报名表.xls

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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