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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教职工丧葬费、抚恤金办理程序

2024年12月04日  点击:[]


一、去世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标准:

(一)去世职工为在职人员或者退休人员的发放标准:

1.丧葬费:4个月呼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2.抚恤金: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或基本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或基本退休费。

(二)去世职工为离休人员的发放标准:

1.丧葬费:4个月呼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2.抚恤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和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

二、去世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办理流程:

1、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办理内蒙古工业大学离退休人员死亡登记表。

2、人事处(明德楼435)办理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事宜。

三、领取去世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准备材料:

1、死亡人员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前来办理须提供死亡人员配偶的委托书或所有子女的授权书。

3、火葬条(202410月后去世人员)。

4、所有遗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银行卡复印件(打入去世人员账户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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