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世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标准:
(一)去世职工为在职人员或者退休人员的发放标准:
1.丧葬费:4个月呼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2.抚恤金: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或基本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或基本退休费。
(二)去世职工为离休人员的发放标准:
1.丧葬费:4个月呼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2.抚恤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和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
二、去世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办理流程:
1、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办理内蒙古工业大学离退休人员死亡登记表。
2、人事处(明德楼435)办理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事宜。
三、领取去世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准备材料:
1、死亡人员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前来办理须提供死亡人员配偶的委托书或所有子女的授权书。
3、火葬条(2024年10月后去世人员)。
4、所有遗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银行卡复印件(打入去世人员账户可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