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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度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28日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8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按自治区人社厅通知精神,我校可申报个人资助项目不超过3项。各单位要择优推荐,申报限额为1项。

申请人填写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请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所有材料一式2份,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申请表与佐证材料分别装订

各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把关,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各单位需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请表》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个人项目汇总表》附件4《业绩成果表》以及同意推荐的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24528下班统一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师资科,明德楼433办公室。上述材料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刘斌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汇总后提交评委会评议,择优推荐到自治区人社厅参加评审。

联系人:刘斌联系电话:6577133。

附件:

1.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工作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请表》

3.《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个人项目汇总表》

4.《业绩成果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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